劳动法律处理(一)
劳动者维权时要首先明确劳动关系的性质
在劳动关系领域,一般认为,我国尚存在四种不同的劳动关系,劳动关系性质不同,劳动者索赔的依据及程序不同,因此,在劳动者维权过程中,要首先明确自己劳动关系的性质:
1、劳动合同关系,这种是我国现阶段比较常见固定劳动关系,这种情形下一般通过仲裁、工伤程序索赔。
2、提供劳务关系,一般是指个人之间提供劳务的情形,这种情形下一般通过《侵权责任法》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处理。
3、雇佣关系,例如在发承包过程中,可能会存在这种关系,一般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处理。
4、非法用工关系,例如在企业被吊销或者是使用童工的情形下,这种情形一般通过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来源:http://www.xiaozhenglaw.com/supply/208.html 发布时间:2020-09-24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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